7月30日,市国资委副巡视员陈浩一行4人,在集团副总经理江海及经济运行部负责同志的陪同下,到振兴水泥公司检查指导夏季安全生产及防汛工作。
市国资委**首先听取了公司主要**对企业转型发展以及配合市政府用水泥窑处置“8·12**炸事故产生的变质肉、建筑垃圾和污染土、以及近期协助天津海关处理罚没物品(冻鱼和干草)等情况进行了介绍;主管防汛工作的**还汇报了入夏以来,公司在防汛工作上所采取的应对措施和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情况。集团经济运行部负责同志对全集团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也进行了详细汇报。
陈浩一行在听取汇报后,对集团近几年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公司转型发展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随后冒着酷暑深入公司生产现场查看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检查了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车间,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较好评价,尤其是“安全月”活动贴近实际、贴近员工,要继续发扬。她同时指出:国资管理,安全生产是前提,安全工作要不断提醒,要善于发现新问题、新隐患,关键是要不断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企业的安全稳定局面。